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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老旧小区改造 提升人民生活品质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
推进老旧小区出新改造,改善居住环境,是党委政府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积极回应,是我市积极打造“一福地四名城”的生动实践,更是关乎百姓生活幸福指数的系统工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导意见》的印发,标志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已经列入各级政府工作日程,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指明了方向。
一、目前我市老旧小区现状和改造推进情况
句容主城区下辖3个街道,常住人口20万,各类小区391个(含物管小区220个),其中2000年之前建成的老小区89个。由于建造年代久远,目前大多数楼房老旧破损,墙体脱落、基础设施陈旧、功能配套不全,甚至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了城市人居环境和人民生活品质,成为制约文明城市建设的短板。2018年,市委、市政府为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小区居住环境,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决定以崇明街道为主体,在部分老旧小区先行先试的基础上,分别于2019、2020年在城区三个街道13个小区实施了出新改造工程。
一是“规划先行、群众参与”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结合小区实际和群众需求,反复勘察现场、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论证方案、科学规划设计,分别制定改造方案。重点解决屋面渗水、下水道堵塞、楼道破损、路灯不亮、地面积水、停车难、出行难等问题,从解决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有针对性制定和开展改造计划。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各街道成立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组,聘请居民代表,共同参与。制定了“双百分”和“双监督”考核机制,在群众和监理的双重监督下推进改造工程。
二是“因地制宜、应改则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涉及面广,涵盖了基础设施、环境设施、线路整治、安防设施综合改造提升等16项重点内容,从地下到地上、从楼内到楼外全方位实施改造。2020年,进一步提高了改造标准,新增了道路黑色化等专项改造。从完成整治改造的老旧小区来看,小区颜值有效提升,居民反映普遍较好。以2020年改造的梅花小区为例,该小区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在整治改造前,小区道路、外墙立面、地下管网等破损严重,基础设施很不完善,居民意见较大。改造后的梅花小区,不仅对楼道、立面等进行了出新改造,主干道铺设了沥青,改造划设了机动车、非机动车位,安装了路灯及出入口道闸系统等,更实施了雨污分流和自来水管道更新等地下工程,使得小区整体环境焕然一新,获得了小区群众的一致认可。
三是“借力创建,应改尽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期间,城区共投入资金4800余万元,重点对81个开放小区进行集中整治出新,打造文化墙和文化楼道2100多处,新建小区微型消防站110余个、新装路灯520余盏,新增机动车位410个,划设机动车位4400个、非机动车位31000米,硬化路面27800平方米,改造清理下水道8570米。通过改造,基本实现了外墙新、楼道亮、路面平、排水畅,出行方便,环境优美的目标。
二、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的难点问题
(一)统一规划难。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城区三个街道,在综合整治项目库里的就有80多个小区1100多栋居民楼,涉及居民3.9万户,改造任务艰巨。但目前我市尚未编制老旧小区改造整体规划,城区3个街道仍旧各自为战,缺少统一的改造建设标准和指导意见。
(二)技术改造难。我市老旧小区大多处于老城区,建设时没有系统规划,区域内建筑标准较低,地下水电气,地上各类电线、网络线等管网密布。雨污分流、消防设备、停车位、居民活动场地等基础设施陈旧老化甚至缺失,再加上缺乏有效保养和维护,基本都到了“问题阶段”。由于老城区公共空间狭窄,违章搭建多,一些项目处于无法可改的尴尬境地,改造工作面临诸多技术难题。
(三)经费筹措难。当前老旧小区改造经费主要来源为市镇两级财政投入,目前我市城区老旧小区数量大、群众期盼高,虽然前期实施改造的内容较少、标准较低,但改造计划和经费来源仍然缺乏保障。例如崇明街道作为市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改造经费全部由市政府承担,改造范围和项目均受到一定限制。改造难度大,资金筹措难,加之老旧小区居住人群大多为老弱困难群体,居民收入水平低,也难以大量分摊改造成本。
三、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
2020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将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列入各级政府工作日程。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是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
一是坚持长效管理的原则。推进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通过整治改造,使老旧小区面貌一新,基础设施得以完善,居民生活品质得到了提升,改造后小区道路平了,路灯亮了,设施完善了,物业管理的长效机制也要相应跟上。因此建议,对已改造老旧小区坚持属地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和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综合运用市场手段和各项优惠政策相结合,加强长效管理工作,避免出现“反弹”。同时要加强对居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居民购买服务的市场化物业管理意识,逐步推进人民调解、综合执法等进社区进小区,建立起老旧小区环境长效管理机制。
二是坚持居民参与的原则。突出居民共同参与,确保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并从群众最关注、最直接、最突出的问题着手,对老旧小区群众反映强烈的道路坑洼、车辆无处停放、路灯设施不全、安全技防缺位、雨污管网破损堵塞、绿化人为毁损严重等公建配套和管理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整治、不留死角,确保改造后小区内部功能齐全、整齐划一。
三是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属地街道在综合整治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因地制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已改造完成的项目,要将工作重点转向服务长效机制的建立,在充分考虑业主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对社区管理认识程度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业主自管或社区代管等管理模式。同时要积极学习借鉴其他城市的做法,尽快建立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老旧住宅小区管理保障新机制。
四是坚持先急后缓的原则。对于基础差、管理难、安全消防隐患突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老旧小区,要先行纳入改造计划,尤其对主城区内年久失修的危房要重点摸排,对排查出的危房要分类施策,能纳入整治改造范围的加快改造步伐;对一时不能整治改造的要制定整治方案,编制资金预算,力争用3-5年的时间全面完成老旧小区出新改造,确保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政协崇明街道联络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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